您家孩子的書包價值一百萬? 96.12.19 


日前一名學生控告老師搜查書包「侵犯隱私權」,結果敗訴;部份人士擔心此例一開,學生隱私可能無端遭到侵犯。只是,究竟是隱私重要、還是安全重要?

台灣的民主成果,一直是台灣人民引以為傲的,從戒嚴到解嚴,從白色恐怖到言論自由,更讓我們體會自由的可貴。但是,如果為了保障隱私,使得我們的下一代,就連在充滿書香的校園中,無法脫離色情、毒品、暴力的威脅,這又是我們所樂見的嗎?

曾經,我想盡各種方式來躲避老師的搜查,不過就是為了和同學分享金庸的武俠小說,也為著老師莫名其妙的搜查與處罰深感不滿,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我不能光明正大的在學校和同學討論金庸?在我眼中,這簡直就是校園中的焚書坑儒。

如今,時代不同了,不會有老師為了武俠小說搜查書包,即便見到了,也不至於沒收或處罰,說不定還會加以讚揚呢!現在的學生肯閱讀文字已經很不錯,鼓勵都來不及。即便老師因為一己之喜好想要因為無關緊要的小說、漫畫懲處學生,恐怕也難逃法律的審判,每個學生都可以拿起手機拍下老師的一舉一動,每個學生也都知道可以找媒體投書老師的失當。

因此,在這未成年的學生可以輕易地取得毒品、A漫/A片、刀械、煙酒的現代社會,以不損及學生的權益的情形下,師長是否可以在第三者的陪同下,搜查學生的書包呢?

被告的螢橋國小班導師,他帶著5位同學檢查全班書包,一名不滿的女學生卻和父親一起控告老師,並求償新台幣一百萬元。

我真是為這位老師叫屈。

一名小學老師,一個月能有多少收入?只因為檢查書包,就該被求償一百萬元嗎?而即便他搜到了什麼,又有檢舉獎金可領嗎?姑且不論這位老師是否「有相當證據」並且「符合比例原則」,他的身邊還有另外五名學生,他能夠在眾目睽睽下從中獲得什麼利益?連學生的零錢都偷不了。假設老師搜到不當物品,他也得不到任何好處,不過是通知家長並加以輔導,避免學童受害,連個嘉獎也不能申請,更別說獎金或加薪了。

這名家長,請問您家小孩的書包價值一百萬嗎?您寧願老師從此以後遠離您家小孩以免動輒得咎,再等孩子受傷、接觸不當物品時,才後悔莫及?還是到時再來怒告校方及老師沒有保障孩童的安全?

還記得有位古亭國小的孩童被潑硫酸,平均一名孩童醫療費用高達五百多萬。或許我們可以說,有些悲劇的造成是外來的、臨時的、無法避免的;但如果悲劇的來源就在校園中,我們是不是能夠給予老師們更多的權力來防微杜漸呢?如果沒有適時的搜查,老師怎麼會知道誰帶了毒品、刀械、硫酸?那又怎樣來保護孩童的安危?如果學童在校交換的不再只是金庸小說,而是A片、煙酒,家長真的覺得無所謂嗎?

我終於可以明白,為什麼現在的校園,有了更多的暴力與幫派,而師長卻比以往更加的無能為力。視若無睹也是領這樣的薪水,勞心勞力也是領這樣的薪水、甚至還有可能被告,那是何苦來哉?不如兩手一攤,就當事不關己吧!反正,連學生的父母都不在乎了,老師又何必在乎那麼多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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